大学生毕业之后考公务员的人占很大一部分。因为竞争激烈,甚至有同学刚上大学就开始做准备了。众所周知,国家公务员的待遇是很丰厚的。想求安稳有保障,而且体面工作的同学,报考公务员是唯一的选择。通常情况下,每个大学生都有报考公务员的资格。但现在的新公务员法把五类人拒之门外。今天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小编为大家分享一下,哪些人没有报考公务员的资格。
一、被开除党籍的学生
以前的公务员法只有三类人不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,新公务员法又限制了两类人的报考资格。被开除党籍的大学生,被取消了报考公务员的资格。能够在大学期间入党是一件极其光荣而庄严的事情,只有那些犯有重大错误的同学才会被开除党籍。如果让这些政治素养低下的人混入国家公务员的队伍,后果将是十分可怕的,因此在源头就要拒绝这些不良因素。
二、有过犯罪记录并受过刑事处罚的大学生
绝大部分大学生,他们的档案是干干净净,没有任何污点的。因为他们一直在学校中接受着良好教育,没有沾染任何社会上的不良习气,毕业后把青春与活力奉献给社会,施展自己的才华与抱负,是顺理成章的。不过有极个别的人会有某种犯罪记录,受到过刑事处罚。那么这一类人被公务员单位拒之门外。要想报考国家公务员,首先你得是一个知法守法的公民。国家公务员代表着国家形象,因此是不接受任何有犯罪前科的人进入其中的。
三、被开除公职的公务员
有一些人不珍惜获得的公务员资格,在进入公务员岗位之后做违法乱纪的事情,遭到开除的处分。这类人是再也没有报考公务员资格的了。被开除公务员队伍的人一定是犯有某种重大错误或者罪行。国家公务员队伍需要那些严谨而且没有任何污点的人才。已经被开除的公务员不可能再回归到这个队伍中来,考试前的政审就会取消这类人的报考资格。
四、曾经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人员
对于那些失信联合惩罚名单上的人,属于有违法乱纪行为。不要说公务员就是任何一个公民都不应该做违反法律的事。国家公务员基本素质就包括讲诚信这一条。如果具有这样严重不守诚信的行为存在,公务员的大门是不会为这类人敞开的。如果让这些没有诚信随意践踏法律的人混入到公务员的队伍,人民怎么能够放心他们会主持社会公道,为人民谋利益,伸张正义呢?因此,这些严重失信的人是不允许报考公务员的。
五、法律规定的不得录用公务员的其他行为
这是一个概括的说法,并没有特殊的指定是哪一类行为。我认为这一类不准报考公务员的人是那些不利于社会发展、不被广大人民群众所认可的人的统称。公务员队伍应该是一个充满着正能量,为祖国为社会发展全心工作,具有奉献精神的队伍。任何自私自利,满腹牢骚,违法乱纪的人,是不可能进入公务员队伍的。如果你想报考公务员,可以对号入座,看看有没有这些不良行为。